有采购代理机构咨询,甲乙两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某家具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这两家供应商可以委托同一人签取联合体协议吗?既代表甲方又代表乙方,甲乙方都授了权,这样的联合体协议有效吗?
专家点评: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行为。案例中,甲乙两家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该项目,这两家供应商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所以为了项目推进,甲乙两家供应商协商一致,出具委托授权书,委托同一人代理提交和接收该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签署,甲乙两家供应商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是可以的。由甲乙双方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也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