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评审费发放之后没有票据如何处理?远程异地评审费发放不方便等问题如何解决……据了解,针对政府采购实践中专家评审费发放之后无票据、发放标准不统一、远程异地评审费发放不便、评审专家超标准索要劳务报酬等问题,福建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北省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托预算一体化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平台,通过开发在线支付系统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问题,成为一种新趋势。
“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开发(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在线支付平台,通过和政府采购全流程一体化交易系统集成,实现在线充值、在线支付及订单查询等功能,在有效规避采购代理机构与评审专家的直接接触同时,评审费用发放标准可核查、流程可追溯、数据可监督,能够有效防范项目评审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为纪检监察、行业监管部门的日后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为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交易环境奠定基础,。”一位不愿具名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告诉记者。
打造专家评审劳务报酬在线支付平台,实现专家评审费用在线支付有哪些好处?
“专家评审费用由‘人工计费-线下现金发放’向‘智能计费-线上电子化支付’转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且有效防范评审专家名单外泄风险,有利于健全廉政防控体系。”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姚佳告诉记者,“评审专家报酬在线支付系统,可以规范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发放行为,解决评审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不统一、远程异地评审费用支付不便、大量小额无票支付、评审专家违规索要劳务报酬等问题,有利于优化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王其光认为,专家评审费用纳入在线支付有三方面好处:一是数据有支撑,在线支付系统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实时对接,评审专家费用支付全流程核查、监管,避免人为暗箱操作,确保数据无误、公正、公平;二是支付有速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需评审前将专家报酬预付至支付系统,评审结束后自动智能计费,由在线支付系统一键汇入专家账号,无需再进行线下一对一汇款,规避与专家直接接触,并有效解决评审专家费结算标准不一,对评审费“讨价还价”以及“费用拖欠”的问题;三是全过程留痕,在线支付系统具有痕迹可溯、主体可查、数额可对、流程可核的特点,评审费用发放标准严格统一,评审专家、采购人账户信息、汇款记录可记忆,整个交易流程可追溯,方便日后审计。
“实现专家评审费用在线支付,方便统计专家劳务报酬和计算专家个人所得税,不过要有效防止专家坐地起价等行为还需要进一步防范专家通过其他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供应商索要现金形式的报酬。”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咨询专家陈妍提醒。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张勇认为,要让采购人习惯在线支付专家评审费,还需要采购人提高专业能力、准确做好专家评审费用等预算,否则可能导致采购人账上无钱支付专家评审费用、导致拖欠评审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