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9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举措》),提出了22项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举措》提到,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优化行政许可服务,大力推进许可审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支持各地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
另外,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制度文件,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定期推出不当干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清单。
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对信用风险低的 A 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不断提高分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