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通过制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引导企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合理、有序竞争。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后)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原文如下:
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
第一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后)审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与委托人依法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等,且应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三条 招标代理服务应该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服务原则实行“谁委托谁付费”,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若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支付的方式、时间、计算方法或金额。
第五条 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出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增加服务费用。
第六条 住建管理部门将对招标代理单位收费情况进行监管,考核收费过低的项目成本及执业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