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一个申报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重点聚焦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及竞争合规管理、食品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等领域开展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行业标准体系。
《通知》要求,申报项目需紧密围绕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立项范围应符合以下11个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如下所示:
(一)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行政业务相关管理标准。
(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市场监管领域(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涉企经营许可电子证件管理等相关标准。
(三)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管理相关标准。
(四)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违法直销、传销管理相关标准。
(五)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及行为的监管,以及合同管理等相关标准。
(六)消费环境建设及消费维权管理相关标准。
(七)广告监管相关标准。
(八)市场监管领域产品伤害监测、质量统计监测、质量督察考核、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和产品防伪质量管理等相关标准。
(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分类监管、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
(十)市场监管领域食品相关监管标准。
(十一)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相关标准,特种设备进出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锅炉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等相关标准。
(十二)市场监管领域(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领域)信息和数据采集、表示、处理、传输、共享与交换、安全、描述、管理、组织、存储、检索及其技术,包括信息资源利用、云服务、数据治理、大数据应用等市场监管信息化相关标准。
《通知》明确以下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市场监管行业发展需要,能够发挥支撑市场监管业务开展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符合国情,具有可行性,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交叉、重复,优先安排市场监管行业发展亟需的标准。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主要内容科学,并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申报项目应当包括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目的和意义、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等内容。应强化标准通用性,提升单项标准覆盖面,鼓励交叉领域开展技术融合标准制修订。
(三)申报项目应当一并提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有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提供相应保障条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标准起草工作。鼓励项目承担单位联合相关单位组成协作组,共同承担标准起草工作。
(四)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市场监管领域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态度严谨,责任心强。
(五)同一个申报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