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应当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这是《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内容。江西省吉安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科负责人罗春华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吉安市财政局紧紧围绕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政府采购模块化全局数据管理模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吉安市2023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实施方案》,按照“全域监管、精准定位、市县联动”的方式,从深化数字赋能、优化监管模式等方面稳步推进吉安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攻坚提升。
深化数字赋能,增强采购便利性
数字化、信息化、电子化是吉安市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直强调的方向。2月,安市财政局印发《吉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将公开招标方式纳入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范围。自文件下发以来,吉安全市公开招标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大力缓解了专家不足、专家不专的困扰,有效规避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干预,促进了政府采购资源共享、阳光透明。
为保障采购计划顺利实施,吉安市财政局强化采购预算刚性约束,将交易系统与预算一体化系统并网,实现采购预算电子化自动推送,提升资金结算便利性,采用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模式,对5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征集采购方案公告,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和建议,提升预算编制准确性。2023年上半年,吉安市政府采购金额23.72亿元,同比下降14.65%,节约资金2.67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0.12%。为促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流通,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吉安市严格落实“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大力宣传、推广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加大产销对接力度,有效激发全社会参与积级性。2023年上半年,吉安全市“832”平台预留采购份额 2342.77万元,预留比例51.45%,已完成交易总额656.43 万元。
优化监管模式,规范市场秩序
采购文件应合法、规范、完整。吉安市财政局加强采购文件事前指导,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在采购单位发布采购文件前,为采购文件“把脉”,督促采购人合法编写采购文件,从源头提升政府采购质效。2023年上半年,吉安市开始试行供应商信用承诺制,供应商仅需要作出一份书面承诺,即可免于提交相关的6项证明材料,罗春华介绍,信用承诺制直接体现了政府采购工作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的原则,有效保护和激发中小企业的市场活力,有效节约供应商为办理证明材料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避免了供应商因资格证明文件缺失而产生的无效投标。
吉安市财政局加大对评标(审)专家的入库审核力度,全面推行评标(审)专家电子签章,实行评标报告无纸化制度,推广使用交易平台评价功能体系。严格落实“一标一评制”,要求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现场行为记录表》,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对评审专家评审行为进行评价打分,建立对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的评价体系。截至6月30日,复核专家433人,清退评标专业238个,并对270名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标)专家进行了扣分,对其中扣分值达30分以上的26名专家暂停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为提升供应商维权效率,吉安市财政局在交易平台开设供应商投诉举报受理专栏,提供线上、线下共6种诉求渠道。除此之外,吉安市财政局根据专项检查、考核评比情况,取消了考核等次“不合格”的26家代理机构在吉安市区域内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进一步规范吉安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