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财政局进一步夯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钰霞 2023-09-04 11:35:15

近年来,临河区财政局不断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数字采购的管理机制逐步确立,政府采购监管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如何进一步夯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2023年,临河区财政局根据中央深改委通过的《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财政部实施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安排,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通过转发《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的通知》和《责任清单》,建立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一、加大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的监管。要求采购人提高政治站位,在采购过程中,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强制采购、提出更高的采购标准等多种措施,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采购、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二、加大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完善的监管。要求采购人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内财购〔2021〕965号)要求,制定机制健全、措施完善、流程规范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本单位内部政府采购工作机构、岗位设置及职能职责、权限范围,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办理政府采购。

三、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要求采购人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自治区关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在备案或审核采购计划前,进行采购需求调查调研,明确拟采购项目的技术参数、商务参数、最高限价等采购要素,依据采购需求调查调研情况编制采购文件,开展采购活动。

四、依法依规办理政府采购。要求采购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不得通过在设置资格条件或采购文件设置门槛,对供应商实行歧视或差别待遇,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政府采购,不得拒绝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是财政性资金支出的重要途径之一,临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创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手段,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广告

政府采购信息官方微信是政府采购信息报/网推出的政府采购领域首款公众平台。旨在第一时间为政府采购业内人士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采资讯,铺设一条政府采购信息的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政采资讯需求。

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