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国新办)
8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符金陵介绍了财政部在政府采购领域出台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政策,以及下一步举措。
符金陵说,外资企业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否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是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也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财政部高度重视优化政府采购领域外商投资环境,努力消除政府采购中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近年来,财政部重点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2019年、2021年先后两次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清理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不合理条件歧视供应商或者违规设置各类供应商库的规定和做法。2022年,按照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对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问题进行了清理。
二是进一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的要求。2021年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畅通供应商权利救济渠道,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供应商的投诉,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意见》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主要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订以及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努力增强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明确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着力保障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展专项检查,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纠正和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