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8月3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成交结果公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理由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113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3〕9号),明确北京市政府采购领域试点措施。
《通知》明确,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北京市各级采购人,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当对单一来源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公告成交结果时载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北京市范围的其他采购人,比照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