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性质独特,具有公共采购与企业采购之"双重"属性。就资金来源而言,虽不是财政资金,但属于国有性质,也要纳入政府资金管理序列,这就要求国企招标采购既要合法合规,又要注重实效。随着招标采购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提高了国企必须招标的限额,招标项目有所减少,非招标采购(竞争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项目大幅增加,潜在的问题也进一步凸显,为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必须下大力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下面,笔者分析一下国企非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供同行参考借鉴。
一、主要方式
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多数涉及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采购等,方法比较简单。主要有:
(一)直接采购。直接采购通常用于小规模、零散物资采购,如:文件夹、订书器、纸、笔等物品。一般情况下都是从网络平台或电子商城上直接购买的,也有去实体商店购买的,因采购时间短,方便又快捷,因此,受到采购人的高度认可。
(二)询比采购。询比采购适用范围比较广,操作方法是:企业成立采购小组,借鉴政府采购程序,依据询比采购相关规定,从不低于3家供应商中确定一家成交商。此方法在操作流程上比直接采购要严谨一些。
(三)竞价采购。竞价采购方式通常用于技术参数比较明确、规格型号相对统一的物资采购。具体办法是:由采购方依据竞价采购相关规定,对多家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进行综合评审,通过供应商2轮或多轮报价,最终确定成交商。
(四)谈判采购。谈判采购是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的主要方式之一,通常用于采购需求不太明确或可供选择的方案比较多的项目。通过组建谈判小组,并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可以是一轮或者是多轮),通过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成交商。
二、存在问题
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形式多种多样,所涉及的领域也比较广泛,操作过程中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组织架构不健全。据悉,多数国企没有设置独立的招标采购部门,人员配备及组织机构不太健全,缺乏统一组织和监督管理,没有专业从事招标采购的人员,只是出台了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下属机构或部门平时就依此开展业务,对法规政策掌握得不很到位,遇到"棘手"问题时,不能够"对症下药"予以解决,差错率较高。
(二)实施采购无计划。非招标采购随机性强、种类较多,因公司缺少专职人员,采购人遇到项目时,就临时安排人员去实施,因平时缺乏专业学习和专项培训,面对采购任务和烦琐程序,操作者往往"手足无措";此外,许多公司都没有制订年度采购计划,缺乏整体性统筹,往往是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一提出实际工作需求就组织采购,重复采购、"零星"采购现象非常普遍,根本没有达到有序采购和有效"节支"之目的,失去了招标采购的意义。
(三)采购方式不合理。实践中,企业往往找各种理由规避公开招标,甚至还"肢解"项目,拆包、分包现象十分突出,这不仅降低了竞争的充分性,而且也潜在着规避公开招标的法律风险;就国有企业所选用的采购方式而言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中规定的采购方式有实质性差异,规范化程度非常低,方式方法很不合理,其结果难以令人信服。
(四)文件编制不完整。通常情况下,非招标采购项目的金额都比较小,这将直接导致采购人不会聘请专业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一般由采购人自行编制,文件的严谨性较差,经不起仔细推敲,资质条件和技术参数设置有较大的偏差,条件设置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文件的完整性较差,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质疑、投诉。
(五)项目评审不合规。一是因非招标采购项目金额较小,通常不聘请社会专家进行评审,公正性得不到保障,参评人员基本上都是招标方"拼凑"(本公司国资、财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的,评审委员会组成本身就不合规,评审过程中极易发生避重就轻,应废标而未废标的现象;二是因评委基本上都是行政部门负责人,专业能力都比较低,项目评审时,一方面不熟悉政策法规,另外个别评审人员缺乏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评标只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还有的评审人员只是一味看重报价,忽视产品性能和质量,评审结果令人生疑;三是当投标人只剩2家时,采购人随意变更采购方式,变公开招标为其它形式(竞争性谈判等),根本不进行二次发标,竞争性明显不够充分;四是当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法时,一些评委的打分与实际不符,偏差过大,甚至存在畸高、畸低现象,评标倾向性非常明显,潜在着一定的廉政风险。
三、对策建议
针对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一)明确岗位职责。国有企业应全面加强非招标采购管理,设置专业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加强专项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统一规范非招标采购活动,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存在的问题下大力进行整改,对不合规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明确责任主体,推行问责机制,努力营造"以制度管人,靠流程管事"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供应商管理。供应商管理是非招标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国企在实施非招标采购工作之前,要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及时全面了解供应商的产品市场反应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完善供应商总体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库进行优化调整,并对供应商履约情况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全面净化供应商队伍。
(三)严格评审秩序。一是国有企业要彻底摒弃内部人员充当评委的不良做法,杜绝以行政职能替代专业评审,建立健全综合专家库(或用省库),定期对评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做到持证上岗,提升评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及整体素质;二是国有企业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审制度,保证评审公平公正,结果公开透明;三是国有企业还要高度重视非招标采购文件的编写和归档保管工作,做到文件内容规范严谨,档案归集完整准确。
时下,因受到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的"双重"影响,国有企业非招标采购项目逐渐增加,在国有企业整个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国企唯有高度正视非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问题,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才能"祛邪扶正、固本培元",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的非招标采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