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一年,更是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攻坚突破的关键之年。江西按照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部署,持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规范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专业化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7月20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主办的“18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暨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召开,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黄贤稳紧扣大会主题介绍了江西省政府采购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主要做法。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黄贤稳
坚持制度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效能
“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制度改革稳步推行,江西紧盯深改目标,通过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采购流程,破除市场壁垒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有效地激发出政府采购市场活力。”黄贤稳介绍,江西省财政厅制定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推动框架协议采购和电子化采购,出台系列助企纾困政策,2022年以来,江西省帮助中小企业融资贷款超8亿元。在“放管服”方面,江西省简政放权,督促采购人履职尽责,出台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简化采购流程,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同时,该厅推动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履职评价试点。评价系统自今年1月1日上线以来,已有956名代理机构被评价,5400位专家被评价。黄贤稳表示,下一步,江西省财政厅将继续探索构建包含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四方的信用体系,综合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
坚持数字赋能,扎实推动企业减负
“深入推进创新服务方式,应当通过数字赋能。”在黄贤稳看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电子化水平,首先要推动实现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江西省财政厅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建设的要求,实现了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卖场与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平台的“一网流转”。同时,加强交易系统和信用、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拓展深化电子卖场建设。按照“全省一张网”集约化建设和“建营结合、以营促建”的运营模式打造小额零星政府采购平台。三是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政采交易系统已具备预算管理、意向公开、获取采购文件、在线签订合同等功能,可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变“群众跑”为“数据跑”。2022年度,江西省公开招标领域“不见面开标”及采购意向公开率均超95%。规范代理机构收费和保证金管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降低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四是探索推进政府采购智慧监管。电子卖场上线商品价格监测系统,异常情况预警功能。加强大数据分析及预警,督促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提高打击围串标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坚持精准监管,维护公平正义
黄贤稳认为,公平竞争是政府采购的核心。从2019年开始,江西省财政厅先后4次大规模开展“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工作,从规范性文件、供应商库等方面开展检查,累计查找出144个供应商库并全部进行了清理,破除不合理门槛限制,为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江西省财政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优秀律师团队驻点协助做好有关投诉举报信访工作,提高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的水平和质量。此外,该厅还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以案促改促建促治警示教育工作,督促江西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强化监管举措,逐步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引导当事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升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自觉性。
坚持对标一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据黄贤稳介绍,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江西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点工作安排及指标提升计划》的通知,江西省财政厅制定了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子方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标先进地区,细化了12条具体举措,全面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不断提升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着力营造政府采购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广泛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坚持把构建规范统一、透明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目标贯穿工作始终,促进江西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上一个台阶。”黄贤稳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