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0日,由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联合举办的“18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暨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召开。在当天下午的监管座谈会上,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倪文良介绍了浙江省财政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一、积极实施政府采购“三个一”改革,被评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实施了“降成本、促融资、拓市场”一站式增值服务;创新实施了“降门槛、破壁垒、快维权”一体化治理机制;集成实施了“扶小微、定标准、筑清廉”一揽子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的增值、赋能、集成三大类17项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全力打造升级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浙江方案”。
二、合理设置政府采购无感监测指标。浙江省财政厅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无感监测指标设置和数据推送工作。目前,设置了政府采购全程无纸化率、中小企业中标项目金额占比、采购结果公告至采购合同公告平均时长、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平均比例、采购合同预付款平均比例,共5个检测靶点。实施情况为: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化项采购,无纸化率达100%;全省中小企业金额占比均超75%;采购结果公告至采购合同公告平均时长均低于30天;采购合同预付款平均比例25%以上;合同履约保证金平均比例均低于1%。各市县均达到满分。
三、创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一是探索省市区联动集中裁决。二是加强裁决数字化建设。三是强化裁决队伍专业化建设。四是突出调解机制作用。五是推进集中裁决成果转化。通过以上改革,初步形成政府采购纠纷集中裁决试点经验,实现法律适用统一,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同时裁决专业性、便利性和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68件案件无一引发行政诉讼。四、谋划实施政府采购“一类事”改革。一是推行政府采购智能服务。二是推进采购数据智管服务。三是建设政府采购智能审查机制。四是深化异地开评标管理。五是推进采购资金支付预警平台应用。六是推进实施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