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税政处召开财税领域立法后评估启动暨调研座谈会,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制度学研究院院长李树忠教授率研究团队参加座谈会。与会人员就做好新时代北京市财税领域立法后评估、着力提升首善之区财税治理法治化水平,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
座谈会上,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介绍了近几年在本市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领域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具体做法及成效;北京市财政局税政处就拟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介绍了规章内容、执收情况、财税部门分工配合情况,规章实施效果及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李树忠教授介绍了该校制度学研究机构的成立背景、主攻方向、学科优势、研究成果,以及与行政机关开展合作研究的资源、力量、机制支撑保障及工作成效;制度学研究院财税领域立法后评估项目团队介绍了拟与北京市财政局合作开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立法后评估的主要思路和具体建议。
与会人员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进行深入研讨后认为,对北京市该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应当对照我国现行宪法所规定的土地制度,对相关内容进行合宪性审查;应当考虑该办法的上位法依据属于暂行条例,研究把握条例是否可能发生调整变化的不确定性;应当考虑该办法在2007年修订以来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城市总体规划以及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研究原有的城区与郊区划分办法以及纳税等级划分办法是否与当前及未来实际情况或需要相适应、相符合;应当考虑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以后,地方政府规章赋予原地方税务机关的职责是否适宜由现国家税务机关承接;应当考虑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同类型纳税主体的复杂性,分门别类了解分析不同主体对纳税要求的知晓度、认可度、遵从度;应当将调查研究的触角延伸到具体负责执收征管的税务机关,了解分析该税种“登、缴、管”、“减、免、缓”及其收入变化对全市财源建设贡献度、与房地产市场波动关联性等情况。围绕北京市的该办法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涉及宪法及法律依据、涉及税收法定制度及现行征管体制、涉及房地产市场及相关政策取向走向等深层次问题,应当始终聚焦合法性、科学性、执行性、实效性,综合运用文献考证、问卷调查、专题座谈、个别走访、实地踏勘、实证分析、集体审议等调查研究方法,形成有理有据、可靠可信的评估报告,并提出“立改废释”的具体建议。
主持此次座谈会的北京市财政局法制处负责人表示,财政部门与专业机构共同研究推进财税领域立法后评估,一是要扎实做起来,切实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京依法行政办发〔2022〕4号)的要求,借助第三方研究机构客观中立、专业权威的优势,把做好本市财税领域立法后评估工作作为硬性任务来完成,避免发生因漏评、慢评、粗评在市政府绩效考核依法行政专项考评中被扣分的问题;二是要持续做下去,把本市关于每年针对本部门主要履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文件的实施情况提交一份评估报告的考核要求,作为从立法源头望闻问切、查漏补缺、纠根治本的有力抓手,作为在法治实务单位与专业研究机构之间架起桥梁、实现法治理论研究与法治工作实践双向促进提升的有力抓手,作为既从立法存量扩空间、又从立法增量提质效的有力抓手,从而使“过筛子、回头看”式的后评估,成为助推财政依法治理“进赛道、入快轨”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