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资格审查承诺制。2021年信阳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信财购〔2021〕22号),从2021年12月10日,信阳市市直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在采购文件中提前作出相应规定后,可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可在中标后再提供相关资料给采购人查验和公示。通过推行资格审查承诺制,倡导诚信投标,减少了投标人需提供的文件数量,提升了投标便利度,提高了采购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信阳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承诺制,减少投标人提供材料数量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23-06-26 09: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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