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超低价”代理之弊及对策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健民 2023-06-20 16:19:45

代理机构是招投标领域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经过30多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领域重要的服务性团体。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通过专业化操作可择优选定中标人,解决了招标人业务不熟,人才缺乏等问题,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仍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代理机构的准入“门槛”越降越低,数量越来越多,竞争非常激烈,“内卷”相当严重。为应对行业发展不利局面,一些代理机构不从提高业务水平上下功夫,而以大幅降低“代理服务费”作为承揽项目的竞争条件,这一“畸形”作法,不仅违反了行规,还容易引发相关问题,对行业发展非常不利。下面,笔者谈一下超低价代理之弊端,并提出对策建议,供同行参考借鉴。

一、背景现状

据统计,全国现有8000多家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在建设工程、机电进口、政府采购、中央投资项目、通信工程建设等领域从事招标代理工作,行业竞争非常激烈。

(一)“门槛”降低“内卷”加剧。2013年起,国家陆续取消通信招标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资质;2017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招标投标法》删除了有关工程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的规定;2018年1月国家发改委2018第2号公告,取消中央投资项目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42号令,取消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随着代理机构“门槛”的不断降低,竞争趋于“白热化”。特别是自2021年下半年起,优质优价项目越来越少,房屋建筑版块又持续走低,招标代理市场呈现“狼多肉少”竞争局面,“内卷”相当严重。

(二)市场运作超低收费。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指导价管理,2016年5月1日,《招标采购代理规范》发布实施,这是我国招标投标行业第一部行业推荐性标准,通则的第12部分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组成、计算规则、工作范围等都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尤其是第5小部分对招标代理的价格监督机制也做出了相应规定。行业内本应当“照章办事”即可,但因缺乏行业自律和有效监督,代理服务费收取相当混乱,市场化炒作始终朝着“负增长”方向发展。据对某市进场交易项目调研统计,招标代理服务费打折的已占到总量的83.12%,且一直处于上升状态,打折率在60%以下的居多,并朝着40%—60%区间发展;折扣率在20%以下的呈扩大态势。

二、存在弊端

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政策更新、外部环境变化、市场激烈竞争形势下,因代理服务费收取严重缩减,由此产生诸多弊端。

(一)疲于揽“活”疏于业务。国家取消招标代理资质审批之后,招标代理的价格趋于市场化,加之,竞争愈演愈烈,一些代理机构为了承揽项目,不设法从提高代理质量上下功夫,却大幅降低代理服务费收取额度,同质化问题相当严重,超低价收费现象十分突出。招标代理行业走上了“程式化”发展之路,各种“模板”和“范本”频繁出现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只需“比葫芦画瓢”便能完成项目,千篇一律,没有新意,“套路化”操作基本取代了“个性化”业务创新,就项目完成情况而言,基本区分不出代理机构的水平高低。基于此,一些实力较强的代理公司也混同于一般的中介机构,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当说客、揽项目”上,不注重培养人才,对业务也缺乏“深耕细作”的钻劲,长此一往,招标代理质量一步步走向了“下坡路”,行业整体水平呈“下滑”态势。

(二)简单应付差错率高。客观上讲,超低收费并非代理机构之所愿,但为了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站稳脚跟,只好随波逐流,听之任之。一是面对“僧多粥少”的局面,一些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将代理服务费降低至国家标准的10%—20%,这种“畸形”收费行为,严重漠视了招标代理的实际开支成本,不仅造成乱收费的混乱局面,而且按照市场运转规律分析,代理机构通常不会选派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人员去完成项目,项目只能在“低层次”水平下运转,差错率进一步增大。二是因代理业务通常都是“套模板”和“走流程”,新入职不久者即可“一线”操作,由此“催生”了一批专业能力差、业绩不突出、信誉不够好的代理公司,这类公司多数都是“夫妻店”,并以“资质挂靠”方式进行经营,采取超低价收费模式对外承揽项目,因业务水平差,操作过程中经常出差错,损坏了招标代理的声誉。三是代理机构申请项目时,往往把“超低价收费”作为一个重要竞争条件,致使一些招标人片面认为招标代理只是“走走程序”而已,没啥技术含量,主观上“轻视”招标代理,常常以“卖方”而自居,擅自对代理机构提出不合规要求,硬生生把一项非常严谨的工作变成了小孩“过家家”。长此一往,代理机构除了“迎合”招标人之外,对项目的完成质量也“不大上心”,常以“应付”心态去完成项目,差错率非常高,潜在着诸多业务性风险,如:招标流程简化,质疑投诉时常发生,招标失败率较高,档案资料不完整不等,对项目推进十分不利。

三、对策建议

超低价代理盛行已久,此风不刹行业难安。笔者认为可采取“疏”与“堵”相结合的方式,边引导、边治理,尽快扭转市场颓势,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价格指导规范市场。为了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照《招标采购代理规范》之要求:“各级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的工时费用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确定,必要时由招标投标行业组织在适当时机和条件下发布指导价信息”,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可据此制定行业指导性政策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注重引导行业自律。招标代理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制定行业自律相关制度,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自律公约》,加强行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与专项培训,让代理机构自觉自愿遵守行业规定和制度,强化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管。一是建立统一的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平台,对代理机构实施动态监管,定期对其进行考核,完善考核细则,实施量化管理,对考核“不过关”者挂牌督办,对扰乱市场秩序者予以惩戒,且一处受罚,处处受限。二是完善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评价信息适时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提高代理机构的诚实守信意识,并将服务质量差,责任心不强,职业素养低的代理机构“淘汰”出局。

(四)练好内功培养人才。招标代理机构面对市场激烈的竞争局面,应认清形势,抓住重点,着力挖掘并培养“有技术、懂经济、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激励员工考取与岗位相匹配的职业资格,完善人才建设规划,制订长远发展目标,营造良好的用人导向,以“高薪”引人才,以制度留人才,从提升内在“潜质”入手,练好内功,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靠实力赢取市场份额。

(五)调整思路转型升级。招标代理机构应结合业务工作范畴,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不同项目类型的“招标需求、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合同模板”等,为招标人提供专业化“精准”服务;并以招标代理为基础,实施“大项目”战略,做好“全过程”服务,坚持走多元化发展之路,实现由“单一化”向“综合性”转型升级。

面对招标代理行业“超低价收费、低层次服务”的不良现象,行业主管部门应全面加强监督,净化市场秩序。代理机构要顺应“电子化”招标之大势,注重培养人才,做出自身品牌,以好“口碑”赢得大“份额”,在严竣形势下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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