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规则制定者、争议裁决者、秩序维护者’的职能定位,片面强调程序忽视结果或只注重结果忽视程序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在2023年6月14日-15日,吉林省举办的全省财政系统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蔡学伟就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四方面重点发力全力做好监管工作
蔡学伟称,过去两年,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在制度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等方面做出许多有益探索和尝试,但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仍然任重道远。采购人内控制度不健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性不够强、评审专家综合素质还有待提升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采购需求确定不合理、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评审过程不严谨等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呈现逐年增长趋势,作为监管部门,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
为此,蔡学伟就如何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找准工作定位,有效履行监督职责。要坚持依法监管、注重发挥政策功能、不断提高采购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发挥政策功能,支持社会经济发展。吉林省财政厅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方面明确了多条具体工作措施,各级财政部要组织、监督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求,通过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竞争能力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三是促进公平竞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做好四项工作:持续创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破除政府采购市场“隐性”区域性壁垒;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监管。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持续提升管理水平。重点做好三项工作:构建省域内统一的“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制定全省统一的电子化交易规则;将政府采购监管嵌入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以培训为抓手促进监管能力提升
“业务培训是提高本领,促进交流的重要途径和有效平台。”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吉林省财政厅对此次培训非常重视,特安排了两天培训时间,邀请了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有关同志对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执行要求进行讲解;邀请了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对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解读。
“发改委安排的医疗器械采购项目,是按照《政府采购法》来操作还是按照《招标投标法》?”“软件采购项目属于货物类还是服务类?”“塑胶跑道采购项目属于货物类还是工程类?”针对实际工作中采购类别容易混淆、法律适用等问题,刘亚利从修订历史、修订内容、修订意义等方面对新版《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她还分享了十个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案例,都是政府采购工作中比较典型的问题。
培训班上,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讲解了供应商投诉处理和案例分析、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分析以及“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系统建设要求,并介绍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电子商城流水贷、电子保函融资产品,绿色采购和绿色建材试点有关情况,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执行情况等。
据悉,吉林省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梅河新区财政局分管局领导、政府采购处(科)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各县(市、区)财政局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等近20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