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做法有很多,那么,如何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金名片”呢?江西省抚州市财政局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多方面部署开展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取得了积极成效。
信用承诺制提高供应商参与便利度
政府采购环境是否公平公正,主要由供应商说了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江西省抚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科长余薇处了解到,今年年初,抚州市财政局向供应商发放了500份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主要调查供应商对抚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及建议等。余薇告诉记者:“我们对500份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后发现,部分供应商对不见面投标(响应)流程不够熟悉,对此,抚州市财政局已经安排专人为不熟悉流程的供应商进行了详细讲解。另外,还有供应商反映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太多等问题。”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供应商负担,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抚州市财政局全面实施简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提供方式,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资格条件“信用承诺制”。
“信用承诺制实行后,供应商只需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情况的书面承诺,对于能够在互联网或相关信息系统获得的信息,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只需提供承诺函即可,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余薇介绍,截至目前,抚州市近400余个政府采购项目均采用资格条件“信用承诺制”,既减轻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和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压力,也降低了因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遗漏而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的风险,提高了采购效率。
建投诉调解员队伍,情理法处理矛盾与纠纷
为拓展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渠道,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抚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投诉调解范围、调解人员、调解方式、调解程序、调解时效等。
“做好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调解员队伍建设至关重要。我们选择了熟悉政府采购工作的专家、法律顾问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人员,组建政府采购调解专家队伍。”余薇告诉记者,为高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有效化解政府采购矛盾纠纷,抚州市财政局建立了先调解后处理、调解与处理并行的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处理模式,坚持客观中立立场,依法用人性化方式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着力培育良性、健康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推广“政采贷”,为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几乎是所有中小企业发展的绊脚石。记者了解到,为解决政府采购领域中小企业资金问题,从2022年9月起,抚州市就开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各级财政部门主动对接中标(成交)供应商,了解供应商贷款需求,协调金融机构直接指派专人对供应商进行辅导,帮助供应商解决在政采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2023年以来,抚州市财政局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增加金融服务系统,向广大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合同贷,提高融资的方便度。截至5月底,抚州市政采贷合作金融机构已经由原来4家增至10家。
为扩大宣传力度,余薇介绍,政府采购项目随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政采贷相关资料,详细介绍低门槛、低利率、速度快的政采贷政策以及贷款流程、联系方式等,方便各供应商更好了解融资条件、利率和放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