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如何将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如何剔除掉采购文件中的隐形壁垒?近日,江西省鹰潭市财政局发布了《鹰潭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3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江西省鹰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有关人员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示范文本》对促进鹰潭市政府采购相关方规范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的宜商环境。
规范统一标准,破除隐形壁垒
记者了解到,《示范文本》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及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共六套示范文本,“文本发布前,我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上述有关人员介绍,“我们认真梳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供应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一套示范文本均对投标(响应)人须知、采购需求设定、评标评审等内容设定了格式化、标准化的规范模板,让市场主体有模板可循、有标准可依、有流程可遵,从源头防范隐性门槛和壁垒以及排斥竞争行为。”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便于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也便于专家评审,《示范文本》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投标(响应)文件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了简化,尽可能减少了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
示范文本落实政策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为提升政府采购宜商环境水平,各级采购人应当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财政局也要加强对鹰潭市各级采购人的监管,通过规范采购人的行为,改善供应商参与鹰潭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体验。”该人员介绍,《示范文本》更加明确和细化了采购流程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比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响应)文件时,应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选择和补充列明;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等。
在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和成本方面,《示范文本》有效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要求,通过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等形式落实文件规定。比如,对执行价格扣除政策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对小微企业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同时,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改革,推广电子保函使用,明确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进一步降低投标(响应)企业交易成本,打通金融活水流向中小微企业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