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四川省财政厅就《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库入库条件的建议》(第1007号提案)进行了答复,针对少数供应商注册入库时不符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等问题,该厅将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供应商资质信息审核标准,通过加强入库审核、系统信息比对、开展集中清理等手段,对不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将采取审核退回、清退出库、移送调查等方式进行处理。
关于规范入库企业守法条件的建议,采购人通过四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随机抽取供应商是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种方式。四川省建立的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库(以下简称“供应商库”),有效满足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随机抽取邀请供应商的需要。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凡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加入供应商库。针对少数供应商注册入库时提供虚假社保信息等问题,四川省财政厅在即将拟制的《四川省政府采购工程供应商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在入库供应商资格要求方面,专门明确了供应商应当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规定了供应商未依法为其项目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缴纳社保的将被清退出库。
关于规范入库企业专业条件的建议,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在供应商入库时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门槛进行限制;只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即可申请加入供应商库。针对少数供应商注册入库时不符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等问题,即将拟制的《管理办法》中,在建筑类供应商的专业条件方面,明确了建筑类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所需要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安管人员等方面的要求,包括专业、人员资质和数量要求。
关于现有入库企业逐一严格审查社保、专业资质的建议,供应商提供不实或虚假资质信息注册入库、社保缴纳不规范、使用不实社保名单等情况,是当前重点关注、需着力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四川省财政厅将健全完善供应商库审核机制和动态清理机制,针对少数供应商社保缴纳不规范、使用不实社保名单等问题,四川省财政厅将加强对供应商上传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的规范性、完整性审核,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建立社保缴纳情况的定期核验机制,一旦发现供应商社保缴纳不符合要求,将采取审核退回、清退出库等方式处理。针对少数供应商注册入库时不符合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等问题,四川省财政厅将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合作,加大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供应商资质信息审核标准,通过加强入库审核、系统信息比对、开展集中清理等手段,对不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将采取审核退回、清退出库、移送调查等方式进行处理。同时,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清理“僵尸”企业、“空壳”企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