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合同预警功能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现将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合同预警功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及时完成合同备案。中标(成交)公告发布后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预算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完成合同备案,系统自动将合同推送至“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二、定期查看合同预警提示。登录“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查看合同管理的“合同预警”,系统会提示已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和“协议结果公告”后超过30日未发布合同公告的项目个数,点开可以查看具体项目名称及相关信息。
三、及时解除预警信息。“合同预警”显示有合同未按要求公告的,请及时处理。
附件:《关于启用政府采购合同预警功能的通知》
黄石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