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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硚口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综合考核的通知

硚口区财政局 2022-11-09 00:00:00

为加强对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保证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我局将于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对我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1年度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相关内容如下:

一、考核范围、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根据《硚口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拟对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目前第一期确定了3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我区被考核机构,分别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浩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共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考核内容。本次考核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从每家代理机构抽取项目时,数量应不少于5个,少于5个的对全部项目进行评价,抽取项目范围包括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据财库〔2021〕24号文所附的指标体系和工作依据文件清单(附件五)开展相关工作。

    二、考核方式及工作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时间从2022年8月开始,采取自查自评、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材料报送阶段(2022年8月1日至8月10日):代理机构对照考核指标体系,整理本机构相关情况及被抽取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对2021年度执业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口区财政局。

  书面审查阶段(2022年8月11日至8月20日):我局成立考核工作组,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指标体系,对参加考核单位编制工作底稿或评价底稿。

  现场考核阶段(2022年8月21日至8月30日):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考核工作组进一步到代理机构实施现场考察、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或考核底稿。

考核汇总阶段(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考核工作组对照指标体系对各项内容进行汇总,并形成考核工作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核工作组,由区财政局监督评价科工作人员及第三方机构湖北奥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人员组成,分三个小组分别对三家代理机构进行监督评价。按各考核阶段时限要求完成考核情况报告汇总材料上报工作,及时公开考核结果。设立专职联络员,专职联络员由区财政局监督评价科人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本次考核联络工作。

(二)严格检查程序。向被考核单位送达考核通知,项目检查按照财政部统一制定的《检查指标体系》对照进行,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三)认真履行职责。考核工作组在检查过程中,要遵守考核纪律,认真审查数据资料,严格考核标准,确保考核质量。

 

 

 

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 政府采购考核通知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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