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现场无秩序怎么办?河南新乡出台行为规范

政府采购信息网 董莹 尚学之 2023-03-09 09:39:01

​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相关负责人日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新乡市政府采购评审现场工作,保障评审过程规范有序进行,维护评审现场良好秩序,新乡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对五方面事项进行了明确。

明确评审组织主体 严控评审现场人员

《通知》明确采购人为评审组织监督主体。采购人负责组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及论证等工作,履行对评审现场监督主体职责,所有进场交易项目,采购人均要委派单位工作人员(如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人员)对项目开标、抽取专家以及评标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不得缺位、越位。

《通知》要求,评审专家到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身份信息后,应立即到系统指定分配的评审室等待,不能在评审室外逗留停留。在项目评审过程中,除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外,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得无故、擅自进入评审室。依法行使监督职责的人员,原则上在电子监督室进行线上监督。

全面规范评审行为 着力解决难点问题

“我们通过总结近年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现场管理做法经验,梳理各流程、环节,以及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采购行为,对评审专家抽取、项目评审、评审资料管理、交易主体行为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评审现场人员行为规范细则。”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据介绍,《通知》还针对评审过程中评审分值汇总计算错误、评分畸高畸低、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拖延评审时间及评审现场秩序、交易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处理、交易现场串通等难点问题,明确了具体规范细则,对症下药,进一步规范评审行为。

重要项目重点抽查 利用大数据强化监管

由采购人对评审现场进行监督,那谁来监督采购人?上述负责人介绍,对此《通知》提出在采购人履行对评审现场监督主体职责前提下,财政部门将视情况对采购人现场监督情况进行抽查,将金额较大、涉及民生、社会影响较大、矛盾纠纷较多的项目,列入财政部门重点抽查项目范围内,对于相关当事人违反通知规定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同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行为-数据-行为”相互转化模式,实现数字化的交易场所和交易行为模型。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数据进行实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重点项目或有历史异常行为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开启项目跟踪模式,增强监管针对性和精确性,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依法行使监督职责的人员,原则上在电子监督室进行线上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监督人员应填写《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监督表》,如实对监督情况进行记录,并交由评审现场工作人员备案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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