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在政府采购20周年双庆典暨18届政府采购集采年会主题演讲中,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刘家龙表示,“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实现途径就是政府采购专业化。”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 刘家龙
从法律执行、采购流程和技术支撑三个维度理解政府采购专业化
刘家龙认为,政府采购要实现专业化发展,就是要从法律执行上、采购流程上和技术支撑上实现专业化。
一是以依法合规为根本,实现参与主体的专业化操作。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在政府采购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均由政府采购各参加人负责执行。因此,政府采购专业化的基本要求是通过法律法规明确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参加人职责,促使其树立依法采购意识,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各司其职,才能共同推动实现政府采购的专业化。
二是以物有所值为导向,建立规范、科学的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法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涉及经济、法律、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领域,采购对象包罗万象,采购流程从预算编制、需求确定、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资金支付到绩效管理,链条长,涉及内容多。因此,政府采购的专业化可以通过实现预算管理、需求管理、采购程序、财务管理等操作环节的规范、科学,从而为各参加人的专业操作提供依据。
三是以信息化为手段,实现采购和监管的规范透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应用。政府采购专业化的根本保障是借助信息化技术,将各项制度规定嵌入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之中,实现政府采购全业务、全角色、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借助大数据提升监管效能,为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程度。
四个方面推动政采专业化
在刘家龙看来,目前政府采购专业化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现有部分制度规定不合理、采购人专业化观念的缺失、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专业能力不足、供应商缺乏政府采购领域的专业化知识。因此,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推动政府采购专业化。
一是提升采购人专业化采购能力。采购人的专业化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更是提升政府采购质效的保障。采购人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依法采购意识,强化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规范开展履约验收,加强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内设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单位可明确负责政府采购的机构或人员,为有效履行采购主体责任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二是引导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一方面,积极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加强对通用类货物和服务需求标准及招标文件的研究,不断提高集中采购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引导社会代理机构规范化、差异化、精细化发展。社会代理机构要在程序合法合规基础上,根据自身人员配置、专业特点、行业优势等因素,提高差异化的专业服务能力,在日益激烈的代理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三是供应商也要提升专业化水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学习,在标书制作、投标响应、质疑投诉等环节提升专业化水平,既要防止因细小差错而错失中标资格,也要减少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投诉,节约行政和社会资源。
四是提高监管部门专业化监管和服务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握紧制度笼子,完善对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及检查体系,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和检查指标,同时要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评审专家定期开展培训,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各参加人的专业化水平。
“20年来,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宣传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一直秉持为政府采购专业人士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宗旨,长期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主体提供专业、精准、实用的服务。我相信在政府采购事业迈向专业化发展的道路上,作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强有力的‘外脑’和帮手,政府采购信息报必将发挥更大作用。”刘家龙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