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XZB4208—2243
二、项目名称:航空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空中乘务科目中“A320灭火模拟器、A320水上模拟器、A320翼上模拟器”实训室建设项目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应急救援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旅游酒店等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安美联航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蓝天路15号
被投诉人1:贵州开放大学(贵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3号
被投诉人2:贵州天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1号楼2单元4208室
相关供应商1:贵州民航教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龙洞堡机场路1号(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内4号楼11层)
相关供应商2:贵州鑫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都匀路89号金利大厦商业写字楼及商铺B栋1单元13层17号
相关供应商3:贵州新育成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与长岭路西北角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第12号楼7层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在本次政府采购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相关供应商采用协同投标和联合行动恶意串通。投诉事项2为:依法查处和追究在本次政府采购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相关供应商恶意串通的法律责任,依法依规向公安机关移送。投诉事项3为:严厉查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中互相包庇,相互掩饰串通投标的犯罪事实。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