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榆林市本级04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榆林众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榆林市榆阳区常乐路阳光世纪家园A座1404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榆林众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资料汇编无采购合同文本,影像资料缺失的问题。存在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缺失,部分专职人员无劳动合同与养老保险,项目采购档案未集中妥善保管,部分专职人员无法提供近3年参加省财政厅或设区市财政局组织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佐证资料,公司评审场地场所地址、评审场所面积两项信息与现实情况不符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陕西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8号)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榆林众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财政局
2023 年 0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