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 》 ,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 》(财库【2022】18号)要求《伊犁州直政府集中采购集中机构监督考核暂行办法》(伊州采购【2014】10号)规定,决定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如下:
考核单位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被考核单位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内控建设、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环节。考核方式
:分两个阶段即政府采购中心自查阶段、现场审查阶段。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工作成效
:2022年启动可视化监管、不见面开评标、异地开评标,实现全流程音视频云端存储,事后调档查看等功能,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好的完成了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编制采购文件存在瑕疵,需加强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提升编制采购文件能力;二是内控建设不健全,制度未及时上墙;三是有部分项目合同未按规定期限在政采云平台发布公告。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现场量化考核96分,采购人、供应商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评价50分,考核总得分97.3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