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1:海南铭智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5839077621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座2006房
当事人2:深圳市旧风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5563570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富裕路1号
当事人3:海南阳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J4DF24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椰林路欣安花园A座506房
本机关于2022年11月11日对你司在参加2020年保亭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第一批)教育装备类购置项目(E包)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串通投标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保财〔2022〕160号),经复核,因事实依据不够充分,办理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保财〔2022〕160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