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型企业制造货物的,是否予以6%-10%的价格扣除?如果扣除,是整体报价予以扣除,还是针对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报价部分予以扣除?
针对这个问题,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可以得出结论,如果所述货物采购项目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6%-10%的价格扣除政策。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