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财采〔2023〕1号) 崇左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有效期限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为保证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现将《崇左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崇财采〔2021〕1号)的有效期限:“本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有效期下发通知之日起2年内。若无政策变化,到期后仍继续执行至新一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生效。”调整为:至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方案印发之日止。延期执行期间,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中标结果继续有效,入围定点采购供应商无需续签协议。在市本级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方案印发前,除政策有效期外,市本级印刷服务政府采购按崇财采〔2021〕1号文件等原有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将及时发布市本级印刷服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方案,请各部门、各入围定点供应商关注有关通知,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
崇左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中标定点供应商
崇左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