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统一全市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质量,我市发布《关于印发日照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范本的通知》。”山东省日照市财政局副局长李莉表示,推出新版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明确了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合同融资等事项,进一步保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了解,新合同范本适应《民法典》条文变化,范本遵循《民法典》基本规定,突出契约精神,对权利瑕疵担保条款进行了特别示范,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实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交易提供了保障。
那么,新合同范本有哪些具体变化呢?记者了解到,主要涉及到三点变化,其一是新合同范本明确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要求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筑牢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业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进一步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其二是新合同范本特别规定合同融资条款。要求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
其三是细化违约责任。进一步约束双方按约签订合同,明确甲乙双方不得违约的责任,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的。如约束乙方交付时间和交付标准;甲方不得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及逾期进行资金支付。
此外,日照市财政局创新合同履约监管模式,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印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一方面,动态归集合同基本信息,明确要求预算单位逐月录入信息,包括合同基本信息、合同支付信息、合同验收信息和合同进度信息。并依托日照市公共信用平台对合同履约信息进行标准化处置分析。另一方面,实施风险预警提示。财政部门将根据预算单位上报的合同履约信息,将履约信息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对违约的主体进行风险提示和预警提醒,对经预警提醒仍达不到履约要求的进行约谈,并视情况对违约方进行信用联合惩戒。
李莉表示,下一步日照市财政局将指导预算单位全面使用新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及履行行为,营造诚信履约的氛围,并将继续完善合同履约全流程跟踪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打造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高地,助力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