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省级19
二、项目名称:大气执法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兴平市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小麦核心示范区);长安区子午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编制与验收组卷项目;灞桥区天气雷达及主要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主要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平台软件建设;子午街道子午镇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西安奥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西长安街559号智慧国际16层1604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中,发现西安奥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后予以公告,但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西安奥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陕西省财政厅
2023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