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中心:
为促进集中采购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规定,拟对你中心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内容
本次监督考核主要内容2022年度,你单位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重点考核项目执行情况、制度建设、人员及培训情况等。
二、
考核要求
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你单位应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并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工作,配合现场考核。对拒绝配合考核、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考核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实施检查期间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协作配合,保证监督考核质效。
管城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