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12月,财政部共发布了1745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其中,2021年241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1246号——第1486号)中,公告查处采购人的违法违规行为17种,包括:采购文件编制问题(违法、错误、不规范、不完整、不严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采购人违规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发表了倾向性意见、采购人采购方式适用错误、未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执行采购活动等。这17种违法违规行为当中,采购(招标)文件编制问题、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次数最多。
那么,采购人违法违规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据了解,针对采购人的上述不程度的违法行为,财政部或责令采购人限期改正,或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采购人要实现专业化一方面是通过学习实践提高自身对于政府采购业务的理解和运用水平;另一方面是借助专业机构提升专业化水平。依法依规采购关键是在采购过程中守住政府采购制度底线。”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绩效和政府采购处副处长宋宇介绍。
如果采购人不专业,会受到哪些不良后果呢?
据了解,近年来,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也不断加大了对采购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倒逼采购人专业化。例如,四川省财政厅每年都会通报政府采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这对政府采购领域各方当事人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2022年1月通报了五种违法行为,第四种违法行为通报的是某地市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但未实施政府采购的案例,某预算单位一采购项目每年项目预算金额,均超过当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应当依照法定方式实施政府采购,但未实施政府采购。该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的情形。该市财政局对预算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勇认为,采购人不是不专业,而是对政府采购业务不熟悉。因为不少采购人都是兼职的,采购专员也负责其他工作。业务不熟悉表现在采购项目推进缓慢,重复返工,采购需求不明确,采购程序不合法等。采购项目推进缓慢将给采购项目带来后果有影响采购项目推进进度,采购不到实际需要的货物或服务内容漏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程序不合法是人为的因业务不熟悉造成了违规违纪,无法弥补。
“如果采购人不专业,也就实现不了财政支出的价值目标,就会产生财政资金浪费的问题,不利于政府履行职能。同样是两千万的采购预算,有的单位仅实现了1800万的价值目标,而有的单位却能带来20亿的效益。采购人的专业化就是为了实现财政支出的价值目标。财政的钱一定要花在刀刃上,才能促进单位履职能力的提高。”某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