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率先在全区规范保证金收退管理,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5月份,柳州市财政局印发《柳州市财政局关于退还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区率先开展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工作,进一步强调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时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确保供应商资金流得到及时回补。
柳州市财政局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政府采购保证金相关规定的宣传并开展监督检查和督导工作,对预算单位挪用、截留、不按时退还保证金等行为按规定严肃查处。经汇总柳州市本级采购单位报送情况,未发现存在未按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柳州市财政局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自查自纠工作。柳州市政府采购领域有关保证金的收退得到全面清理和规范,切实有效地降低了供应商的制度性成本和经济成本,维护了供应商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柳州市营商环境。”上述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除规范保证金管理外,柳州市财政局还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非必要条件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要求,该局已于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
“经清理核查,柳州市本级目前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暂未发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存在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该负责人介绍,柳州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执行领域还加强和改进地方财政秩序专项清理。2022年4月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国库管理和政府采购执行领域加强和改进地方财政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柳州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各单位、各县(区)就是否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进行自纠自查。
另外,柳州市财政局还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工作。2022年9月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柳州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各单位、各县(区)就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进行清理整改,要求各单位对制发且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开展自查工作。对清理发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分类整改,发现问题要即知即改、应废尽废、应改尽改,对账销号,并将问题和整改情况报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自查,柳州市全市范围内未发现政府采购领域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况。自查结果于10月31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妨碍公平竞争栏挂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