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财购〔2022〕18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商丘市财政局 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丘市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商财购〔2022〕12号)要求,商丘市财政局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至2022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办法,内部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规范,服务质量优,工作效率高,较好地完成了集中采购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加强档案管理。检查中发现个别政府采购项目归档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你中心要进一步加强资料管理,确保档案归集全面、准确。
(二)强化内控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提升执业水平,防范和化解政府采购活动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增强源头防腐意识,营造廉洁务实的交易氛围。
(三)优化系统程序。不断优化电子开评标系统,以简化手续、节约支出、突出效能、提高效率为出发点,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
(四)提高采购效率。充分发挥好平台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增进与采购人的业务沟通,最大程度降低质疑和投诉,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