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年度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济管财金[2022]118号)要求,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组织对你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评价项目
按照有关要求,财政部门组成5人资料审查专家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从2021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了15个项目进行监督评价,涵盖公开招标(6个)、竞争性谈判(2个)、竞争性磋商(3个)、单一来源(2个)、询价(2个)等采购方式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内容。
二、监督评价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开展监督评价。监督评价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档案保存、质疑答复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服务质量、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14个方面。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督评价结果总体较好,一是你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二是能够认真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三是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电子化平台、提升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下:一是集采机构从业人员配置薄弱与采购专业化不相适应。人员专业性不强,受专业限制,在实施采购的过程中,对部分货物型号、参数不专业,从而无法对采购清单的正确性倾向性审核。二是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信息化投入不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尚未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的同步发放,信用数据不能互联互通。三是采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对采购项目电子文档、线下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不够全面及时。
四、工作建议和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业能力。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从而提升服务品质,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更好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进一步加快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目在线办理,网上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常态化。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信息衔接,实现电子采购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公用信用信息等各种资源的互联互通。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水平。完善档案硬件设备,进一步优化档案收集整理,落实专人专岗工作机制,建立台账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做实档案借阅查询,实行借阅查询审批登记,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流程,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五、监督评价结果
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监督评价、书面审查结果,结合2022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单位此次监督评价考核得分90分,监督评价等次为“优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