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塘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平塘县财政局 2022-12-07 00:00:00

平财监〔2022〕5号

一、投诉人及被投诉人基本情况

投诉人:江西雅恒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国际沃尔玛旁

  编:550002

法定代表人:梁芳

授权代表:朱汝波

联系电话:18984326527

被投诉人1: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下称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成

联系电话:19184353628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鑫海大厦19B

  编:550001

被投诉人2:平塘县人民医院(采购人,下称采购人)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18285144430

  址:平塘县金盆街道办事处新舟村拉高六组

  编:558399


二、投诉受理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对采购人平塘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平塘县人民医院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HC22111,下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向我局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20221028日依法受理。


三、投诉人的具体投诉事项及调查核实情况

本次具体投诉事项共两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本局受理投诉后,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查阅了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投标文件,并组织省综合评标库专家针对投诉事项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依法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中标方发送了投诉书副本和《答复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织投诉人、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进行质证。

(一)关于投诉事项一

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南京伟思Magneuro30官网查询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44页“第四章、第3条的 项目内容、性能及采购需求:“★冷却系统为恒温线圈(内含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非风冷或静态液冷”参数,并且需要提交《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表》中应有冷却系统的相关说明或应提供国家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加以证明,而并非是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自己出具的报告文件,其存在虚假投标情形。

经查:中国医疗器械贵州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参数表“经颅磁3项冷却系统:风冷冷却技术,在调查中中标供应商也认可属于风冷冷却技术,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中标产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参数产品,其投标产品不能响应采购文件第44页“第四章、第3条的 项目内容、性能及采购需求:“★冷却系统为恒温线圈(内含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非风冷或静态液冷”的参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因此,本局对投诉人提出的该条投诉事项成立,予以支持。

(二)关于投诉事项二

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南京伟思Magneuro30官网查询PC操作系统不是便携式不满足招标文件第44页“第四章、第11条的项目内容、性能及采购需求:▲人机交互系统采用便携式PC机控制操作,中文界面。非触摸屏,能实现机器开机自检、故障报警与自锁等功能。据此认定中标产品与招标文件不符,存在虚假投标不公平行为。

经查:中国医疗器械贵州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参数表“经颅磁11项采取了一体机支架固定,可以手动快速分离,实现便携式功能;其功能与招标文件第44页“第四章、第11条的项目内容、性能及采购需求:”▲人机交互系统采用便携式PC机控制操作,中文界面。非触摸屏,能实现机器开机自检、故障报警与自锁等功能”参数基本符合。因此,本局对投诉人提出的该条投诉事项不成立,不予支持。

(三)关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投诉受理期间采购人于2022121日向我局提交《平塘人民医院关于对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申请》,其《申请》以“本项目采购存在投诉人成立经营年满3年不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各投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中均未提交中小企业及小型、微型企业材料证明,投标主体存疑及中标价与其他供应商报价存在较大差异且存在规律性,不排除“围标”违规投标不公平行为”为由拒绝在本次投标供应商中另选中标供应商,同时,向我单位申请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经查:通过查阅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投标文件,调查、质证,我局认为,根据平塘县人民医院儿童康复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WHC22111)公告内容及需求得知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成立,部分不成立;且本次投标主体存在不符的情形、投标主体不符后项目合格供应商未达到法定开标数量;此外项目中标价与其他供应商报价存在较大差异且存在规律性,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申请事项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四、审查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经过研究后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 认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一成立;投诉事项二给予驳回,本次中标成交结果无效。

(二) 责令平塘县人民医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局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或平塘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向独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塘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7日


广告

政府采购领域首个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提供专业、权威、精准的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知识分享及招标采购信息,为政府采购各方参加人铺设一条信息高速通道,满足你随时随地的采购、生意需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信息网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