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HYRN2022—38号
二、项目名称: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之七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莞市通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翠樱街66号5栋202室
被投诉人1: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35号
被投诉人2:贵州弘悦瑞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35号都市国际10栋303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该项目特殊资格要求设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本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人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贵州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