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长葛市财政局组织对你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有关要求,财政部门组成3人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从2021年度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随机抽取了10个项目进行考核,涵盖公开招标项目1个,竞争性谈判项目9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本次考核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政策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情况;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价格、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节约资金效果的执行情况;询问、质疑答复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服务质量、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
二、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核结果显示,你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认真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电子化平台、提升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下:一是集采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有待于一步提升。人员专业性不强,受专业限制,采购人在实施采购的过程中,对部分货物型号、参数不专业,从而无法对采购清单的正确性倾向性审核;在实际工作中,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获悉、理解的不够全面透彻;
二是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已初步实现常态化,存在一些技术问题需要平台进一步优化;三是采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对采购项目电子文档、线下材料、录音录像资料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不够全面及时。
三、工作建议和要求
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现对你单位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
(一)与时俱进,强化专业知识学习。认真学习各项法规制度,准确把握内涵并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优化提升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标准化、常态化。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归档资料管理。
四、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监督评价、书面审查结果,结合2021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单位此次考核得分9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长葛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