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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立体书:参与了资格审查,是否还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后续评审?7问7答

政府采购信息网 刘辉 邓素芳 2022-12-08 15:44:02

政采立体书第35期:政府采购中资格审查的7类问题,你关注了吗?

非招标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可否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交由采购人来审查?投标保证金应该归属到符合性审查吗?打开这本立体书了解资格审查相关的7类问题。

1.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属于资格审查还是符合性审查?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信用中国的查询记录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

2.某政府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A由甲乙联合,联合体B由丙丁联合,若甲丁之间直接控股,是否判定联合体A和联合体B资格审查不合格?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禁止的情形。

3.非招标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可否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交由采购人来审查吗?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资格审查可以由采购人负责。

4.一些政府采购项目,根据87号令规定,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请问评审专家有无复核的权利和监督权利?经常会遇到代理机构没有认真审查的情况,评审专家能否复核评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评审专家可依法将违规行为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5.根据87号令第六十三条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应该归属到符合性审查吗?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投标保证金应属于资格审查的内容。

6.采购人A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购人A是否继续可以作为采购人代表(评标委员会)参与后续评审?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依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规定,采购人应当委派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参与资格审查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可以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后续评审活动。

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是否可以作为资格条件?

财政部国库司答复:属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是指采购人对供应商主体资格的要求,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中资格审查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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