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康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要求,通过规范目录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加大政策宣传等方式,稳步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指导性目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充分采纳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目录》确定了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范围。规定对纳入《目录》且已有预算安排的服务事项按规定逐步实施购买服务,不得将已纳入《目录》的服务事项作为申请财政拨款预算的依据,已纳入《目录》但没有安排预算的事项均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避免出现一方面部门花钱购买服务,另一方面部门及所属相关事业单位人员和设施闲置、经费不减的现象。
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和分析调研。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预算管理,及时跟踪了解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加大对市级各部门和所属县区的工作指导,及时掌握项目推进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统计分析和调研,定期上报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情况,以便于实施过程中统筹推进、协同推进和联动推进。
三是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政策研究、解读和宣传,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同时利用各类会议广泛宣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政府购买服务知识“100问”》等政策知识,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