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机构代理行为,按照新蔡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重点考核了集中采购活动中规范运行、采购效率、工作质量、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专业能力提升等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采取书面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检查、自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内控机制、程序规范、专业能力、采购效能等内容进行评价。
2021年度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业务规范性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圆满办结41个进场交易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涉及交易金额7179.53万元,节约资金536.16万元,节资率6.95%。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集中采购工作情况整体良好。
一
是
及时、依法公告政府采购信息。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有关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能做到依法、及时准确。二
是
依法依规抽取评审专家。三
是
严格按照批准的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四
是
依照政府采购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做好采购活动的现场组织管理,采购各环节程序合法规范。五
是
认真协助采购人做好质疑答复工作。确保质疑答复程序合法规范。二、问题及建议
(一)加强对集采品目产品的学习
。熟悉产品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不断总结成功案例,探索不同产品的采购文件和评分办法规范模版,提高采购文件的编制的规范度,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二)加强人员配备,依法组织质疑答复。
对于废标、流标项目主动向中标、投标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服务主体的满意度。(三)加强内部控制。
需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化解和防范采购活动中的风险。(四)提高采购效率。
增进与采购人的业务联系,最大程度降低质疑投诉,以更好提供采购服务,提高采购工作质量。三、考核结果
经综合考核,县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集中采购工作考核等次为“优良”。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