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遂平县财政局关于对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的通知》要求,遂平县财政局组织对你单位开展了2022年度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评价,现将监督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项目
按照有关要求,财政部门组成3人资料审查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2022年遂平县政府采购中心共组织政府采购156笔次,采购预算26868.39万元,成交总额26442.59万元,节约资金425.81万元,节约率1.6%。其中:公开招标28个,所占总项目比例为18%;竞争性谈判119个,数量比例为76.3%;竞争性磋商7个,数量比例为4.5%;单一来源2个,数量比例为1.3%。随机抽取了2022年5个项目,涵盖公开招标(1个)、竞争性谈判(3个)、单一来源(1个)等采购方式及货物、服务等采购内容。
二、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价格、资金节约效果、委托代理、项目进场、文件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专家抽取、开评标过程、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场地设备等内容;
3.内部管理监督制度情况,包括岗位设置、财务制度、培训情况、档案管理等方面;
4.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情况;
5.服务质量、信誉状况和满意度情况;
6.有无违法行为。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考核结果显示,你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坚持依法采购,规范操作;认真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电子化平台、提升服务和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采购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对采购项目电子文档、线下材料等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不够全面及时;二是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有待于一步强化,缺乏专业培训,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获悉、理解的不够全面透彻。
四、工作建议和要求
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现对你单位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议和要求:
(一)强化专业知识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并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日常归档资料管理。
五、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考核小组现场监督评价、书面审查结果,结合2022年度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单位此次考核等次为“优秀”。
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