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投标(响应)电子保函担保方征集结果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提出,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投标(响应)电子保函担保方的通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响应)电子保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对担保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公示征集结果。
本次审核合格的担保方共有11家,具体名单为:
(一)哈尔滨均信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四)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五)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六)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八)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九)黑龙江省鑫正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十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