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政府采购项目能收取质量保证金?

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建芳 2022-11-29 10:16:41

“我公司中了某医院大型医疗设备的标,已经于上个星期二履约交货了,采购人也组织验收了,但是要求将我公司签订合同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说是大型设备采购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在一定期限内不出故障,投标文件承诺的免费保修期到期后退还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但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并没有质量保证金一说,采购人这么做合理吗?”有政府采购供应商曾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咨询类似问题。

虽然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对质量保证金作出规定,但是在政府采购实践中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项目不少,那么政府采购能收取质量保证金吗?货物和服务项目能收取质量保证金吗?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收取质量保证金吗?质量保证金如何收取?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可以收取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本来是工程领域的概念,2017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用来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的,收取的方式是从应付款中扣除一部分预留为质量保证金。”一位不愿具名的业界资深专家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也就是说使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工程项目应当预留质量保证金。”这意味着,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走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应当预留一部分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果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需要维修,可以使用质量保证金支付维修费用。

政府采购领域并没有质量保证金的概念,那么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履约后付款时应当预留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吗?如果这类项目不预留质量保证金,如何确保此类工程的质量?

哪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呢?根据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财库便函〔2020〕385号)的规定,三类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这三类工程项目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这三类工程包括: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上,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对于不适用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是否预留尾款作为保证金,上述不愿具名的业界专家认为,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需求来确定。“与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拆除、修缮项目,预留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并没有意义,因为修缮完毕或者拆除完毕,意味着活已经干完了,后面并没有需要维修或其他的工程服务需要供应商来做。”上述资深专家告诉记者,“但是如果是新建工程或装修等项目,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可能有需要维修的,应当预留一部分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

政府采购专家金翔告诉记者:“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预留一部分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般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清华大学资产管理处招标办主任刘世宏告诉介绍,一般的建筑维修工程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尾款,但是并不预留质量保证金。

货物和服务项目不能收取质量保证金

大型政府采购设备等货物项目,能收取质量保证金吗?签订合同时,能将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吗?

“政府采购领域并没有质量保证金一说,政府采购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只明确了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并没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依据。”上述业界资深专家提醒,“即便是价格比较高的大型设备项目,也不能扣留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近年来财政部和各省财政厅命令禁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能在合同内约定质量保证金,能够约定的是如何付款。”

上述资深专家告诉记者,履约保证金应当在供应商履约验收通过后即退还给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将履约保证金转换为质量保证金的做法是完全不按照法律规定操作的错误行为。“即使是能预留尾款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是预留的采购人应付的尾款,而不是将供应商提交的保证金转化为质量保证金扣留。”上述业界资深专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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