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过紧日子”,紧在哪些方面?又将如何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和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从做好采购预算设定、采购方式选择、采购文件编制、评审方法选择、采购项目实施等几个方面入手,对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内蒙古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日举行的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披露,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通过数据换算粗略估计,在我国财政支出中,每10元钱就有1元钱是以政府采购的形式花出去的。为了让政府采购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一定要做好采购需求管理工作。每个环节都不能出错。”
在需求调查方面,《通知》要求,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需求调查工作,对拟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的同类市场供需情况、相关产业发展、市场平均价格、历史成交价格、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不得少于3个进行调研。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要根据政府采购需求调查情况,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评审,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预算,坚决遏制“豪华采购”“天价采购”“质次价高”采购的发生。
在需求审查方面,《通知》规定,自治区各主管预算单位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职责,应按照本单位建立的政府采购需求审查机制要求,对所属预算单位开展的采购需求工作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国家强制标准的采购需求,或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采购需求,不得审查通过,不得开展下一步采购活动。
在选定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方面,《通知》提出,对于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应采用招标或询价的方式采购;对于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应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对于采购需求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第三方提供设计、解决、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以上评审因素的设定也应按照采购需求与实现项目目标的因素确定。
在履约管理方面,《通知》特别强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按照自治区政府“五个大起底”专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维修、改造、修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施。对于验收通过的项目,及时支付合同款项,鼓励有条件的提高预付比例,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要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据记者了解,“无预算,不配置、不采购”是《通知》中反复提及的内容。《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坚决杜绝突击花钱、突击采购以及无采购需求、不符合资产管理规定的采购。对于已报政府采购预算,但未备案或核准采购计划,应及时“归还”政府采购预算涉及指标,缴回相应资金。
这位负责人也向记者透露了自治区财政厅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自治区财政厅将把自治区各主管预算单位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监督评价的重要内容,自治区财政厅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采购人未按规定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审查的,将按规定采取约谈或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