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政以研悟二十大精神为法治财政建设赋能添力

政府采购信息网 陈以勇 2022-10-28 10:47:00

北京市财政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不仅把到二O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而且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部署。北京市财政局着眼于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和强化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及时将学习研究的触角延伸到如何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通过深刻领悟把握“政治决定法治、法治规范财政、财政服务政治”的内在逻辑和辩证关系,打开了将“政、法、财”融合推进的全新认识通道和工作通道,成功推出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和加强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和“任务书”。

一是深刻领悟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把财政依法治理作为重要突破口。北京市财政局及时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革命性要求,延伸落实到财政依法治理的重点领域。该局正确处理法治建设与财税改革的关系,在本市财税领域重大改革坚持于法有据的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如何将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框架下的本市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创新、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下的本市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减税降费政策要求下的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调整、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条件下的本市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松绑”、加快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背景下推进本市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等重要改革成果,上升为加快纳入法治化运行轨道的地方立法成果。该局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的关系,深入研究把握依法行政侧重于以“触角外延”方式应对处置涉法涉诉问题、依法理财侧重于以“刀刃向内”方式规范政府部门管财理财行为所形成的不同工作特征,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举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听证、实行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及出庭应诉等系列“组合拳”,推动财政依法治理从依法行政的“末端”和“底线”,向依法理财的“源头”和“起点”延伸挺进,努力使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由“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状态,变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深度融合和发展。该局正确处理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的关系,基于“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正面清单,基于“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负面清单,并把本局行政权力清单、本局财政政策法规数据库等作为建立正面清单的重要支撑,把本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常见问题、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预警纠错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合同协议风险防控机制等作为建立负面清单的重要支撑,以运用正面清单“敲黑板、划重点”、运用负面清单“敲警钟、划红线”等多管齐下的措施,坚决纠治行政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以及程序意识、依据意识、时限意识、证据意识不强等与法治化要求不符的隐患和问题,切实把自我革命精神融入法治财政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深刻领悟把握“到二O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把财政依法实践作为关键支撑点。北京市财政局围绕“到二O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统筹调动财政资源和力量,投入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火热实践。该局聚焦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积极对接财税领域国家立法的部署和进程,在局内建立“法制处统筹、业务处主办、办公室督查、预算处把控”的立法研究工作机制,积极配合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完成立法调研、修订、起草等工作。该局聚焦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深入研究并持续推动监督检查中央重大政策落实和预决算管理、规范财政收入管理、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和调控引导、重点保障全市重大战略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深化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和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等财政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制定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在财政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验已经成功获评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的基础上,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向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实现“全方位清理、系统化梳理、规范化管理、高质量治理四步快进”、本市政府采购工作实现“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与透明度、便利度、满意度双向提升”等更宽广的领域延伸。该局聚焦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梳理明确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健全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系、合理安排人民调解工作补助经费、支持建立仲裁工作多元化筹资保障机制等14项财政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常态化工作任务,全部落实到责任处室,同时按照加强社会组织和行业规范建设的要求,建立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执业许可管理机构、法制审核监督团队、行业服务管理协会等多元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在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机构持续开展无证经营、挂名执业、网络售卖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将行业人才集聚、竞争发展的“热土”,打造成为依法依规、公平有序的“净土”。

三是深刻领悟把握“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要求,把财政依法履职作为根本落脚点。北京市财政局深入研究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所具有的全覆盖、无死角特征,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及时将法治化要求落实到财政部门履行各项职责的全过程。该局突出依法生财,坚持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强本市财源建设、实现财力可持续增长的“源头活水”,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涉及财税政策及利益调整中,更加注重一手抓创新突破、一手抓法治规范,切实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财源建设等所特有的固本强基、筑底稳盘作用。该局突出依法聚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和财政资金筹集,积极巩固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实施、以税收占比实现财政收入高质量的工作成果,及时根据上位法依据的调整变化,废止1999年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启动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等涉税费政府规章实施情况专项评估及申请“立改废释”程序。该局突出依法管财,在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编制新年度预算草案之前,把涉及财政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梳理编入部门预算编报指南,在全市范围内举行大规模的依法编制部门预算工作培训,并以加强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积极回应专题质询、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等工作措施,为市“两会”依法审查监督新年度预算草案奠定坚实的基础。该局突出依法用财,把党的二十大关于“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相统一的要求,把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预算绩效管理所作的规定,作为衡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的重要标尺,将本市全成本预算绩效改革中形成的122项支出成本定额标准,全部变成指导和规范新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硬杠杠”,使得“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正从硬性规定和制度约束,变为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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