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政府采购各项政策举措实施情况如何?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如何落地?带着这两个问题,《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
该负责人介绍,“十四五”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围绕全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十四五”开局起步、提速争先的新要求,通过采取健全制度流程、创新监管手段、优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推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推深走实,政府采购质效实现新提升。
据统计,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全区各级预算单位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604.47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518.47亿元,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和方式实现节约财政资金86亿元,节约率5.36%。其中,2021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224.8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156.68亿元;2022年上半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79.6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61.79亿元。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项目招标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
“ 我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简政放权,坚持‘放管服’结合,提高项目招标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11月1日起,全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20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货物、服务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自治区本级由原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设区市、县级由原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工程类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自治区本级由原6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同时,该厅还明确各市、县人民政府统一严格执行自治区调整公布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不得再自行确定。进一步放宽了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自主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超时签订和公告合同及时预警和通报
“改革创新工作要争先,我区积极推动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通过加大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督查力度、动态监控协议(定点)业务开展、对超时签订和公告合同等违规情况及时预警和通报、运用电子化管理系统自动监控和冻结及恢复相关操作权限、推进全区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交易等方式,加大运用电子化手段实施监管和服务的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据介绍,自2021年11月30日起,全区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除涉密项目外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进行线下交易活动。2021年至2022年5月底,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累计交易额1828.6亿元。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便捷和高效。
南宁、贵港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政采指标表现优秀城市 据了解,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方面持续发力,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和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透明度”目标要求,自2021年5月起实现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区全覆盖,更加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项目信息和做足投标准备。同时,持续巩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维护政府采购市场正常秩序,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1》,广西南宁市、贵港市“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做法入选“示范引领—最佳实践篇”,获评全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表现优秀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