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三季度财政部7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采购人各类问题共出现3次,如:多次违法废标、工作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并发表倾向性言论、质疑答复不规范等,以下为具体情况:
第一千六百七十八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东北区域气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第0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其不认可本项目废标结果。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有意思的是,在去年财政部发布的第一千四百零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该投诉人就因对代理机构就“东北区域气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第01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不认可某投标供应商出具的弃标声明,认为项目不应该废标,向财政部提起过投诉。最终财政部认定投诉成立,项目不应废标。而本次第一千六百七十八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同样的投诉人作出了投诉,最终,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成立,本项目废标无效。同时,责令采购人就多次违法废标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六百八十九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合肥星火公司提供的样品有多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事项。2本项目样品接收环节违反招标文件要求。3.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货物的尺寸厚度,造成报价混乱。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就其工作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并发表倾向性言论的问题限期整改,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规定对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接收样品的问题限期整改。
第一千六百九十一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将多项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2.招标文件将多项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对其他体系证书构成差别待遇,且仅特定供应商同时具备相关证书。3.招标文件关于项目核心团队的要求属于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且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4.招标文件关于出口防火墙、机房房间级精密空调的相关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5.招标文件对于机柜静态承载能力的规定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6.招标文件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等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7.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同时,招标文件规定厂商资质不合理。8.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规范。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7部分成立,投诉事项4、8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3、5、6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质疑答复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