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三季度财政部7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集采机构、代理机构项目组织中存在各类问题共出现3次,以下为具体情况:
第一千六百二十九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集采机构就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未按照其最后报价提交评审小组评审。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集采机构就评审组织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六百六十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严,存在失职行为。投诉事项2为:代理机构招标过程不规范。投诉事项3为:代理机构立场偏颇,专业度不够。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3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存在代理机构未依法组织开标,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组织开标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六百八十九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查看详细)指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合肥星火公司提供的样品有多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事项。2本项目样品接收环节违反招标文件要求。3.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货物的尺寸厚度,造成报价混乱。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就其工作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并发表倾向性言论的问题限期整改,责令代理机构就未按规定对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接收样品的问题限期整改。